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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崂山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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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崂山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崂山国家调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国家调查工作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对国家调查工作先后印发通知,要求提高认识、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统计决策部署、提高调查数据真实性。省、市发文加强国家调查工作尚属首次。根据省、市要求,崂山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区、街道、社区、企业等层面落实上级精神。《通知》指出,各街道、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营造良好统计调查生态环境,确保统计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反映崂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和成效。

国家调查需要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和保障。《通知》要求,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区、街要配备专兼职人员,充实国家调查力量,全面承担国家调查任务。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把区统计局承担的国家调查任务所需的购买服务、调查补贴、业务培训等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并协助区统计局做好各项调查任务,抓好调查网点建设,加强数据信息交流,确保统计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国家调查要坚守防惩统计造假红线和数据质量底线。《通知》强调,要守牢数据质量底线,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持续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要持续落实国家调查制度方法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调查制度要求,深入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支持统计部门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要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家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解读专家:刘文东、崂山区综合统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