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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崂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更加合理
本次发布的《崂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参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崂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手册》等文件,建立健全了“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的联动机制。《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及食物中毒的分级标准相统一,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等4个级别,并明确了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与启动标准。当发生相应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时,崂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崂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同时启动,提升处置效率,形成部门合力。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机制更加全面
本次发布的《预案》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区有关部门或单位、接收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医疗机构等均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主体。其中,接收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医疗机构作为最主要的食品安全事故上报单位之一,往往为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最早吹哨人,本次发布的《预案》明确规定接收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同步报告。崂山区具备完善的覆盖县乡村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三级网络,接收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医疗机构及时上报后,可确保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主要调查部门第一时间收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处置效率。
三、政策解读人
崂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技师:王永先
崂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张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