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收藏
【主要负责人解读】:《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政策解读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9-15
字号: 【小】 【中】【大】 【打印】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3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其后,国家水利部及省水利厅陆续印发布《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划定结果于2025年10月底前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告。

二、文件出台目的

通过禁止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防治水土流失、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全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和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标准

崂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10641.66 公顷,涉及中韩街道、北宅街道、金家岭街道、沙子口街道、王哥庄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重要举措解读

核心内容: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10641.66 公顷,涉及中韩街道、北宅街道、金家岭街道、沙子口街道、王哥庄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

举措解读: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比如玉米、小麦等。在陡坡地范围种植果树、茶树等经济林的,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及规定,选择能保水土的树种,控制好规模,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比如树下植被等,确保不会造成水土流失。

六、文件的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崂山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  苏本顺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7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