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3年区政府出台了《崂山区推动“工业上楼”工作的指导标准及政策措施(试行)》(崂政发〔2023〕2号),从建设标准、工业产值等方面对工业项目进行了约束,从土地、规划、产业等方面给予项目支持,推动了低效片区开发建设,在全市范围内趟出一条“都市工业”新路。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共推动源嘉生命科技产业园、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中心、观海文化科技产业园、好美智谷产业园、鸿裕吉智能制造基地、虚拟现实产业园总部基地(西南门户)、华芢生物总部、誉蓝产业园等8个项目启动“工业上楼”建设,盘活利用低效用地330余亩,新建产业载体160万平方米以上。但是通过与深圳、东莞、苏州等先进地区对比,崂山区仍然存在建设标准等方面的问题。
二、文件出台目的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5年经济工作做出重要部署,要求“强化目标引领、提高投资效益”。为深入贯彻会议要求,引领存量低效用地更新利用、实施工业强区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崂山区工业发展空间,引导更多优质工业企业向高层工业楼宇集中,崂山区结合《崂山区推动“工业上楼”工作的指导标准及政策措施(试行)》(崂政发〔2023〕2号)实施情况,及时修订政策,加强土地、规划、分割转让、产业扶持等方面政策的精准供应,鼓励和引导低效用地进行整合和更新,为实现会议“加大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领域投资增长”的要求提供政策支撑。
三、文件依据
政策修订过程中,崂山区认真研究了深圳、东莞、苏州、成都及崂山市西海岸新区、城阳区等地区现行政策及指导办法,学习借鉴了上述地区先进的经验做法,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登记的指导意见(试行)》(鲁自然资规〔2024〕7号)和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3〕285号)中关于标准厂房用地的规定,对《崂山区推动“工业上楼”工作的指导标准及政策措施(试行)》(崂政发〔2023〕2号)进行了修订,并广泛征求了区内相关企业和机构意见建议。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标准
崂山区行政区界范围内,土地用途或规划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M1,按照功能细分为工业产业用地和标准厂房用地)和新型产业用地(M0),四至清楚、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存量地块及新增未开发利用地块。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重要举措解读
(一)进一步提升工业厂房的建设标准。政策对厂房的承重、层高、标准层面积、垂直交通、建筑密度等工业属性均进行了提升,对外立面、绿地率等地产属性均进行了限制,再加上履约监管协议的产值、税收等要求,确保了工业楼宇的专业性,杜绝了借机搞工业地产的可能性,切实提高工业载体和优质工业企业的匹配精准性,让更多有实力的、高成长性的工业企业选择崂山、扎根崂山。
(二)有效降低工业载体建设成本。上述允许M1类标准厂房用地分割转让和降低外立面、绿化率的政策,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有效降低工业载体的建设成本。再加上全面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降低车位配比等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拿地成本,让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设备采购和生产中去。同时,对达到履约监管协议和运营要求的项目进行补贴,引导企业提高运营和生产能力,抓紧时间达产,再次降低成本的同时为崂山区的产业发展贡献力量,实现全社会层面的多赢。
(三)加强产业园区的专业化运营服务。前期,崂山区有8个项目实施了“工业上楼”,2024年源嘉生命科技产业园项目率先竣工投用,2025年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中心、好美智谷产业园等项目也将陆续投入使用,其中不乏区属国有企业的项目。本次修订,鼓励区属国有企业运营的产业园推行弹性化房租,欢迎有工业项目资源、招商运营能力强的企业参与区属国有企业的招商和运营,是向全社会发出了一封诚挚的邀请信,希望大家投资崂山,运营崂山,共同打造崂山区都市工业新典范。
六、关键词解释
1.工业上楼,是为了解决城市经济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土地短缺和原有工业用地利用率低的问题,而开始积极探索一种新的工业载体空间模式。
2.M1类用地,即一类工业用地,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按照功能细分为工业产业用地和标准厂房用地
3.M1类标准厂房用地,即布局于专业化园区内,用于为链主及其上下游企业提供集聚发展空间,符合本政策“标准地”指标和建设指标,采用带方案招拍挂方式供地。
4.M0类用地,即新兴产业用地,指融合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平台、高端装备研发、物联网设计研发、生物医药研发、文化创意、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兴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
七、新旧政策对比
本次“工业上楼”政策在以下8个方面对原有“工业上楼”政策进行修订。一是建设标准方面。对厂房建设标准实施“5升4降”【提升承重、层高、标准层面积、垂直交通、建筑密度等工业属性;降低车位配比、外立面、空调、绿地率等配套标准】,提高工业属性、降低建安成本。二是土地政策方面。对工业用地全面实施弹性出让,降低用地成本。三是规划政策方面。鼓励集中配套和卸货区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厂房功能先进性。四是分割政策方面,贯彻省市关于M1用地中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的政策。五是收回政策方面。为实现整合规模效应,鼓励企业签订租赁协议,获得用地或房屋的使用权,统一经营管理。六是产业政策方面。为盘活孵化器等低效用地、有效降低M1用地成本,提供政府资金补助。七是运营政策方面。新增运营政策,鼓励央企或大型民营企业参与区属国有企业招商和运营,鼓励实施弹性化房租,要求入驻产业80%以上应当符合园区主导产业方向,有效缩短存量房去化周期、促升规模效应、提高园区运营能力。八是税收政策方面。删除了原有产业政策中的税收奖励,以及所有产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不超过园区内各项目本年度区级留成部分税收的规定。
八、文件的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崂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于晓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7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