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做好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崂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经对2023年区政府各部门重点工作事项进行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5项决策事项,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决定纳入崂山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事项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崂山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崂山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责任单位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完成时限 |
1 |
区自然资源局 |
崂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年-2035年)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公布等 |
2023.12 |
2 |
区城市管理局 |
崂山区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
《山东省供热条例》等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公布等 |
2023.12 |
3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崂山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区总体规划 |
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公布等 |
2023.12 |
4 |
区市场监管局 |
崂山区崂山质量奖管理办法 |
《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公布等 |
2023.08 |
5 |
区应急局 |
崂山区森林防灭火规划(2023-2035) |
《森林防火条例》等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公布等 |
202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