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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崂山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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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做好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崂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经对2024年区政府各部门重点工作事项进行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5项决策事项,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决定纳入崂山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事项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崂山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崂山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责任单位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完成时限

1

区发展改革局

崂山区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青岛市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公布等

2024年10月

2

区科学技术局

打造一流科技创新型强区三年行动计划

《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公布等

2024年10月

3

区民政局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23〕13号)等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公布等

2024年10月

4

区应急局

崂山区森林防灭火规划(2023-2035)

《山东省“十四五”森林防火规划》、《青岛市“十四五”森林防火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公布等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