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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民政局关于2024年4月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情况的公示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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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承诺审核审批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之内;现将补助发放情况和审核审批时限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孤儿:具有我市户籍的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社会散居孤儿2230元/人/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具有本地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享受待遇,当前为2230元/人/月。纳入低保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低保金差额补助。

重点困境儿童: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类重点困境儿童。其他类重点困境儿童:1.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2.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与低保金差额补助,即儿童福利部门补差=1867元-家庭人均低保金

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包括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本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儿童, 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享受待遇2230元/人/月。

 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困境儿童:指低保边缘家庭中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父母有一方重病重残的健康儿童、父母健康的重病或重残儿童,按当地低保标准的50%给予补助。

 2024年4月份,全区共保障社会散居孤儿8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7840元;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8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88574元;保障重点困境儿童62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77799元。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困境儿童2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1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