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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崂山区重点困境儿童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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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困境儿童包括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一)申请

  由重点困境儿童监护人向重点困境儿童居住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以下材料:

  1.儿童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儿童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重点困境儿童父母死亡或失踪的,提供其父母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民事判决书。

  5.儿童属于重残的,提供残疾人证。

  6.儿童属于重病或罕见病的(详见附件1),提供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

  7.家庭属于经济困难或贫困家庭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查验其低保身份。

  (二)审核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填写《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各区(市)民政局审批。

  (三)审批

  区(市)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有关信息录入“青岛市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救助系统”。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320元

  (五)电话咨询: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事务中心:0532-88998709

  金家岭街道:0532-83101232  

  中韩街道:0532-58515672

  沙子口街道:0532-58892301

  王哥庄街道:0532-87841509

  北宅街道:0532-8785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