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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十九届人民政府2025年第12次常务会议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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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会议议题】 会议听取了《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及我区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了《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我区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内容】

2025年8月2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克敏主持召开崂山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4次(2025年12次)常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王春、李维波、王海建、王军、万钊、王立园、梁宏涛。张树人、王光辉、朱骥、王建,区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及我区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会议强调,一要准确把握主旨要义。要深刻理解法律出台的时代价值、现实意义,把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落实各级决策部署贯通起来,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二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一视同仁对待民营企业,保障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

三要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多措并举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会议听取了《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我区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要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基本要义、实践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法律的宣传贯彻。

二要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强化资产资源可视化、数字化监管,不断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线上交易,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可持续发展。

三要进一步促进富民增收。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资源开发、资产经营、产业带动、股份合作、服务创收等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活动,做大做强富民产业、特色产业,推动农文旅融合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拓展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列席部门】 区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

【会议图解】 一图读懂:崂山区十九届人民政府2025年第12次常务会议

【议定事项及解读】1.崂山区全面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见效 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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