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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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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7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深入落实国家、省、市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措施,坚持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第一标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惠企便民实效,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更舒心;二是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事项,及时发布公共资源、公益事业、涉农补贴等方面的信息,促使社会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重大措施,及时跟进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具体举措等方面的解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7件,同比增长16.7%。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村庄改造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56件,占27.04%;部分公开71件,占12.31%;不予公开32件,占5.55%;无法提供305件,占52.86%;不予处理3件,占0.52%;其他处理10件,占1.72%;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二是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并同步推送至全省政策文件库,动态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政策文件。三是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等相关制度,聚焦机制运行、制度落实、信息清理等重点内容,依托“人工+技术”手段组织全区范围内自查,提升信息发布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丰富线上公开形式。优化门户网站,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做好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回应关切工作;推动政务新媒体发展,聚焦利企便民,创新传播方式,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协同性、及时性、有效性,快速准确传递权威声音。二是开展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工作。搭建政策问答平台,对现行有效政策文件进行梳理提炼,汇总政策关键点,不断丰富和优化政策问答库,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组织各部门结合日常工作的高频咨询内容,对本领域制发的现行有效政策文件梳理政策问答。在政策发布方面,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权威、集中、统一发布,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实现由“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三是拓宽线下公开渠道。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示本区惠民利企措施,拉近群众与政府的距离。

(五)监督保障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日常指导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错敏字等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优化考核评估,围绕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要求,对标对表,逐项销项。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评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限期整改。三是采用专题培训等方式,把政务公开纳入业务大讲堂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0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51

行政强制

19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84

2

0

0

1

0

58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8

0

0

0

0

4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3

2

0

0

1

0

15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1

0

0

0

0

0

7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4

0

0

0

0

0

1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0

0

0

0

0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8

4

0

0

0

0

29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3

0

0

0

0

0

1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4

0

0

0

0

10

(七)总计

566

10

0

0

1

0

5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8

0

0

0

0

0

5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6

1

0

0

37

35

1

0

0

36

12

0

0

0

1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但仍有优化空间。一是对政务公开发展新形势的研究系统性不够。在把握上级政务公开最新标准指引方面,还需进一步积极主动。二是创新总结力度不够,创新引领、典型推广意识有待加强。三是政府开放活动的参与度、互动活跃度仍需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交流培训。抓好常态化业务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政务公开精神及最新文件要求;组织业务交流研讨,为各单位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搭建平台。二是加强经验总结。及时梳理总结成效显著的公开模式、公开成果,形成崂山特色,以区级层面的经验做法引领全区政务公开的高质量发展。三是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渠道,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的互动性和反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崂山区人民政府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崂山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制定《2023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持续开展跟踪督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区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68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52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坚持把政务公开和服务企业同向发力,依托王哥庄街道特色产业党建联盟建设,在企业、园区开设“流动型”政务公开专区,主动将政府信息“送上门”,同时匹配企业需求,为企业在融资贷款、技术改造报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多举措赋能联盟单位和辖区其它企业发展,以政务公开助力辖区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二是深入开展“食安崂山·你点我检”活动,积极探索可接触、可感受、可互动的多元政务公开模式,在鲁信长春花园、北村早市等现场征集抽检意向,让广大市民零距离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检测结果及时在采样现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公示,充分营造人人监督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质量提升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创新推出“崂省事”流动审批服务车,企业、群众按需点单约车,服务团队随车上门精准提供政策解读、行政审批、难点答疑等服务,真正做到“随叫随到”“即申即办”,延伸政务公开服务触角,打造服务响应快、办事距离短、公开效能高的营商环境。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Word版: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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