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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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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崂山区老信肉食水果蔬菜商店经营的黄瓜

(一)基本信息。

崂山区老信肉食水果蔬菜商店经营的黄瓜,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5年10月9日,执法人员向崂山区老信肉食水果蔬菜商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黄瓜是当事人于2025年9月12日从华中批发市场内一摊位处购入,共采购了12.5公斤,检测公司取样3.6公斤,其余8.9公斤黄瓜食用或销售情况无法查证。,被抽检批次黄瓜已无库存,2025年10月9日当事人收到抽检不合格通知后,立即通知召回,截止至2025年12月17日无退回。崂山区老信肉食水果蔬菜商店提供不出上述黄瓜供货方的证照(或身份证明)、加盖供货方公章或签名印手印的销售凭证,提供不出采购上述黄瓜的进货登记查验台账。崂山区老信肉食水果蔬菜商店提供不出涉案黄瓜有效的索证索票材料和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崂山区老信肉食水果蔬菜商店经营的黄瓜抽检结果噻虫嗪项目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崂山区龙口大伟羊肉馆做出警告和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崂市监处罚〔2025〕149号。

特此通告。

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