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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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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崂山区惠众选便利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橘子

(一)基本信息

崂山区惠众选便利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橘子,经抽样检验,噻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5年11月19日,执法人员向崂山区惠众选便利店(个体工商户)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不合格批次橘子当事人共采购30.828公斤,单价16.5444元/公斤,购入价格为510.018元。共销售此批次橘子总计17.38公斤,销售价格19.8元/公斤,其中包含抽检公司购买的2.486公斤,销售总金额为343.3元。剩余13.448公斤全部报损。当事人提供的报损记录16.909公斤除上述13.448公斤外包括10月30日购进的不同批次橘子。上述橘子货值金额为565.78元。崂山区惠众选便利店(个体工商户)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崂山区惠众选便利店(个体工商户)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崂市监不罚〔2026〕12号。其供货商相关线索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