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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2026年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崂山区昌鑫园水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砂糖橘案
(一)基本信息
2026年1月30日,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对崂山区昌鑫园水果店经营的砂糖橘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3月9日我局接到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ZZL10109/031):“经抽样检验,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6年3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现场未发现该批次的砂糖橘,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检。被抽检的涉案批次砂糖橘是当事人从青岛市市北区开平路6号水果批发区A5-7的优佳乐果(青岛)果蔬经销有限公司处购买,索取了进货单、供货商营业执照、供货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果蔬经销单据,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崂山区昌鑫园水果店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书(文号:青崂市监不罚〔2026〕27号)。其供货商相关线索将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