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根据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和我局工作要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2025年崂山区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为主线,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的开展辖区监督检查工作。坚持重点问题治理,强化“源头”风险防控,实施精准监管、靶向监管、智慧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助推全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对象。高、中风险食品生产加工聚集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多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被各级通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应急事件等涉及到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上一年度各级检查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重点品种。特殊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粮食加工品、植物油、肉制品等大宗食品;月饼、粽子、炒货等节令食品;茶叶、包装饮用水、水产制品、糕点、啤酒等地方特色食品。
(三)重要节点。食品产销两旺、群众关注度高的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微生物超标、滥用防腐剂等问题多发的夏季;消费市场活跃、人员流动大的旅游旺季。
(四)重点事项。重点围绕总局下发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和省局下发的《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内容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按规定开展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除飞行检查外,其他检查方式应当覆盖检查要点所有检查项目。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以属地市场监管所日常监督检查为主,并与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线上巡查相结合。
各市场监管所全年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确定的监管频次,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A级风险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B级风险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C级风险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D级风险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根据崂山区域特点,组织开展酒类、糕点(大馒头)专项整治;根据监督抽检、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应急事件等反映的重点风险、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线索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其他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上级部门检查交办的事项,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复查等工作并及时汇报办理情况。
区级全年落实不少于获证总数8%的食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区级监督检查计划由食品生产科组织制定,各市场监管所可结合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业户)分布、实际网格化监管力量和风险分级结果细化属地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强化检查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发现问题、识别风险的能力,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的食品安全“源头”监管体系。
(二)强化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监督企业(业户)立即整改或限期改正,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整改完成后,要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改不走过场,达到预期实际效果。区局将定期通报督导检查情况以及省、市局对我区的督查情况,各所要在规定时限内对督导检查和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
(三)加强结果应用。全面应用“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规范检查程序和流程,实现监督检查结果录入、问题整改全过程线上闭环管理。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品一策”“一域一档”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及时归集检查记录和其它监管信息。定期分析检查数据,查找突出问题,动态调整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增强监管针对性。
(四)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不得违反规定泄露监督检查相关情况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信息、商业秘密。实施飞行检查,检查人员不得事先告知被检查单位飞行检查内容、检查人员行程等相关信息。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