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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清单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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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内容
1 对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 发起部门 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等事项监督检查 校外培训机构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内容等进行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抽查检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校外培训机构与参训学员或家长签订《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从教人员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公示;培训教材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是否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上课时间是否与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冲突;培训课程的时段安排是否有违规情况(义务教育学科类)。
联合部门1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
联合部门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2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 发起部门 崂山公安分局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联合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3 对劳动用工“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 发起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是否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工单位是否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以外的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配合部门1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
配合部门2 区交通运输局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
4 对建筑市场“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 发起部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对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否获得消防设计审查许可的监督检查;对投入使用的特殊建设工程是否获得消防验收许可的监督检查;对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配合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5 对房地产市场“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 发起部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的监督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开展商品房预售活动;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的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
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备案且满足备案条件;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备案;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配合部门1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配合部门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合同行为的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行为。
6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 发起部门 区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 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
联合部门1 崂山公安分局 对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监管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
联合部门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7 对企业登记事项“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 发起部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企业 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等
联合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8 对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 发起部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对专利代理的监督检查; 商标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要求;注册信息是否一致;专利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发生变化后,是否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分支机构设立是否具备相关条件;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是否按要求备案;专利代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制度和运营制度等情况;专利代理机构经营活动是否存在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专利代理师是否符合执业条件并履行备案手续;专利代理师是否存在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是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年度报告;检查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专利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宣传、承接专利代理业务的,检查是否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并及时更新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信息;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是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年度报告。核实:登记注册信息与实际信息是否一致;使用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一致;检查:检查代理过程中是否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检查是否存在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情形;检查是否存在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情形;检查是否存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情形的,仍接受其委托的;检查是否存在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还申请注册其他商标的情形;检查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违法名单。
联合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