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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线索摸排专项行动的通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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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决策部署,坚决打破行政性垄断,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市场,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22年4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线索摸排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摸排四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一)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重点摸排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二)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重点摸排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三)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重点摸排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特许经营权行为等。

  (四)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重点摸排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二、专项行动期间,区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做好自查。各相关政策制定单位和部门在自查中,发现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政策文件应及时修改、废止。

  三、鼓励社会各界、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反映问题,踊跃提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政策文件线索,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共同营造我区良好营商环境。对发现的涉嫌行政垄断案源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区市场监管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上报上级市场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 12345 (12315) ,0532-83950796举报邮箱: Lsjiafan@qd.shandong.cn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81号,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科邮政编码: 266100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