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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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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2024 年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崂山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现场审核及日常监督检查、国家双随机等工作,2024年崂山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监督科室职责分工划分5个监管网格,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10家。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消毒隔离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监管,减少院感染事故的发生,2024年崂山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继续开展医疗机构消毒隔离监测专项行动,从全区医疗机构随机抽检了163家医疗机构,检测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空气消毒效果、使用中的消毒液、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卫生、无菌物品等,,并对使用中的紫外线消毒灯辐照强度进行监测。共检测163家医疗机构, 其中1家医疗机构存在检测不合格项目,已进行立案处罚,合格率为99.3%。并对10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污水消毒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均合格,合格率为100%。在专项检查中对2家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照消毒和管理规定处置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处罚。

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和崂山实际,继续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情况,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的工作人员职业防护情况。并针对2023 年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单位进行回头看,截至目前共对4家存在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的医疗机构给予行政处罚。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崂山区设置有检验科医疗机构共61家,其中10家单位因注销、独立检验机构签订委托等原因,暂未实际开展检验项目。根据上级要求,并联合崂山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在全区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对30家医疗机构设置实验室开展医学检验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区的生物安全实验室总体情况较好绝大部分被查单位均按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指标,进一步强化了生物安全意识,完善规范化管理,大部分被检查单位根据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特别是对医学检验与第三方协议的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发现1家未设置医学检验科擅自开展检验活动,1家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开展医学检验活动,共计罚款额2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蓝盾行动"工作要求,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并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培训,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前期发现问题及时回头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