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崂山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
二、工作范围
全区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现制现供饮用水、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和卫生巡查
对农村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单位、日供水量千吨以下百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卫生许可证持证、水源卫生防护、净化工艺、涉水产品管理使用、水质消毒设施配置运转、消毒剂配备使用、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开展水质自检或委托检测及上报等内容进行卫生风险排查,掌握辖区供水单位卫生风险隐患的程度和防范措施。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确保蓝盾行动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持续跟进、做好日供水百吨以下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风险排查,实现我区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卫生安全巡查100%全覆盖,根据巡查情况更新完善供水单位动态管理台账。严格落实二次供水单位水箱清洗消毒、消毒剂等涉水产品使用管理等规定,消除卫生隐患。强化对现制现供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监管,采取经营单位自主申报登记、辖区日常监管查遗补漏等形式,完善对现制现供饮用水经营单位和设备的登记管理,加强对经营单位设备和净水耗材使用、水质自检和巡查、人员管理等重点风险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新发现和已登记的现制现供饮用水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抽检
对全部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农村百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水质进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开展辖区内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部分现制现供水第三方水质监测,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做好水质检测工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定期开展水质日常检测。
(三)严厉查处供水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对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督促供水单位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供水设施和消毒措施,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在监督检查、水质抽检、水厂使用涉水产品抽检时,重点对《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水质检测不合格、水质不消毒、涉水产品不索证、涉水产品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强化供水单位卫生安全意识,结合专项检查和国家双随机检查,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信息摸底阶段(5月)。对辖区内供水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摸底,金家岭街道、中韩街道摸清二次供水设施和现制现供水台数,督促经营单位登记信息备案,掌握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底数情况、新增现制现供饮用水设备安装使用情况,填写现制现供饮用水设备安装使用信息登记表(附件3)、崂山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信息统计表(附件4);沙子口街道、王哥庄街道、北宅街道对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进行深入摸排,填写崂山区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巡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
(二)组织实施阶段(6-10月)。根据摸底情况,对辖区内供水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于10月20日前完成供水单位采样送检工作,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和抽检情况进行公示,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并通报至供水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
(三)信息总结阶段(10月底)。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各相关监督科室将监督信息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于10月31日前报通过金宏网报“崂山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转崔春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生活饮用水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是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监督“攻坚突破年”“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合理安排时间,确保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善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宣传形式,加大对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和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实现信息共享。发挥“部门-部门”、“部门-街道”工作沟通联动反馈机制,严格履职,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协作联动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1.崂山区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巡查情况登记表
2.崂山区现制现供水登记信息汇总表
3.崂山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信息统计表
4.崂山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崂山区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巡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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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供水单位名称: 地 址 :崂山区 街道 社区 行业主管部门 :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卫生许可证号: ☐无卫生许可证 类型:☐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自建设施供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投入使用时间: 年 月 : 设计供水能力: 吨/日 实际供水能力: 吨/日 供水人口: 万人 全年使用情况:
二、水源情况与水处理工艺 水源类型:☐河水☐水库水☐池塘水 ☐深层井水☐浅层井水☐泉水 水源防护:☐符合标准 ☐不符合,原因: 原水水质:☐符合标准 ☐不符合指标: 处理工艺:☐常规处理 ☐深度处理 ☐未处理 消毒方法:☐氯化消毒 ☐二氧化氯消毒 ☐臭氧消毒 ☐其他 ☐不消毒 消毒剂名称: 消毒剂投加方式:☐机械投加 ☐人工投加 ☐机械+人工投加 三、卫生管理情况 供、管水人员数: 人 供管水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持证 人 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持证 人 四、水质检测情况 水质检验室:☐有且正常使用 ☐有但未使用或不能正常使用 ☐无实验室 可开展的水质检验项目:常规项目 项 非常规项目 项 |
供水单位签字: 调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崂山区现制现供水登记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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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经营者名称 |
安装地址 |
设备卫生许可批件号 |
设备型号 |
设备生产厂家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提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崂山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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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区 |
使用二次供水设施单位名称 |
二次供水设施单位地址 |
加压形式(水箱式供水方式、水池式供水方式、直接增压供水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提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崂山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情况汇总表
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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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单位底数 |
检查单位数 |
出动执法人员数(人次) |
纳入监督协管单位数 |
责令整改单位数 |
整改完成单位数 |
处罚单位数 |
处罚金额 |
处罚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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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供水 |
例如:未许可供水、人员未查体、水质不合格、涉水产品未索证或不合格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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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洪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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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制现供水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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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提报人: 提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