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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崂山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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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我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落实量化分级动态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对区内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作业场所卫生状况,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消毒后的餐饮具出厂检验、包装标识等内容,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对企业厂区环境、车间布局、顶棚墙壁门窗地面卫生、供水排水设施、清洁消毒设施、通风设施、垃圾存放处理、待出厂餐饮具分区存放、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工人着装和健康管理、检验室配置使用、批批检制度落实、最小包装餐饮具干燥程度等进行检查,发现违反国家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坚决立案查处。

(二)开展出厂餐饮具卫生抽检。对辖区内所有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消毒后餐饮具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检(原则对每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抽取同一批次的不少于10套最小包装餐饮具,抽样产品覆盖企业生产的碗、筷、杯、碟等全部产品),主要检测集中消毒后餐具饮具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GB14934-2016要求,具体检测项目涉及感官指标、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共五项。本年度消毒餐饮具出厂产品抽检计划40批次,抽检任务可以根据辖区监管单位底数和举报投诉情况相应调整。抽检工作由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承担。

(三)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等规定,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回头看”,落实督促整改情况。检查中发现没有营业执照的“黑作坊”,第一时间抄送市场监管部门。

(四)开展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加强旅游季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风险防控,针对夏季旅游季节容易出现餐具未经检验合格流入市场的现象,大力推行信用监管,深化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卫办函[2023]49号,于7月至8月对辖区内全部已取得营业执照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参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评分表》(附件)进行打分,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审核,核定量化分级的等级。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3-10月)。对辖区内所有取得营业执照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和抽检,启动分级管理工作,及时将监督检查和抽检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并通报区市场监管局,量化分级结果经市卫生健康委复核后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整治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归纳提炼,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树立餐消行业典型,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专项整治。结合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方案有关要求,落实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作用,大力宣传餐饮具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信息和监督检查情况、公开量化分级评定结果,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卫生监督,进一步扩大量化分级管理的社会影响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制度,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空白。督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自律守法经营,提高行业信誉度,着力打造诚实守信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市场环境。

    附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