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执法检查方案》部署要求,加强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推动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GB 15979)落地见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为规范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消毒产品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不合格消毒产品通报机制,保障人民公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生产企业全覆盖执法检查。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要求,对辖区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尤其是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近两年受到行政处罚、在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中被列为“重点监督单位”的生产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
(二)经营单位立体化执法检查。以抗(抑)菌剂、妇女经期卫生用品、湿巾(卫生湿巾)等卫生产品为重点。随机抽查辖区内经营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医药公司、零售药店、商场超市等单位,监督检查单位数不少于40户次,检查重点区域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
(三)网络平台体检式执法巡查。对辖区内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自建网站或其他网络服务平台等途径自营、销售卫生用品情况每季度进行体检式巡查,同时结合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执法检查。
(四)聚焦重点风险点。1.抗(抑)菌制剂风险标签说明书内容夸大宣传、暗示疾病治疗效果、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2.妇女经期卫生用品风险原材料索证、查验制度、批次出厂检测不落实等;3.湿巾(卫生湿巾)风险标签说明书标注违规字样及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等;4.未及时落实新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GB 15979)新增加或改动的指标项目。
(五)开展消毒产品随机抽检。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销售的消毒产品,包括抗抑菌制剂、消毒剂的杀菌抑菌实验效果,卫生用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等产品微生物指标进行随机抽检。检测依据《消毒技术规范》、GB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可参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进行检验,是否非他添加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等。本年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抽检计划10批次,市场端商超、药店抽检计划10批次。抽检任务可以根据辖区监管单位底数和举报投诉情况相应调整。抽检工作由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承担。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2-3月)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梳理分析辖区内消毒产品,尤其是卫生用品生产经营违法的重点产品类别、重点发生区域、重点突出问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法规和标准培训。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5年4月—8月)
集中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专项执法工作。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5年9月)
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2025年9月5日前汇总上报全年专项执法工作总结和汇总表(附件1、2),对于检查发现的违规产品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结合辖区实际,精心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将专项执法检查与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检相结合,确保不留监管死角。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检检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深入排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三)优化产品抽检。要科学规划产品抽检,突出监督抽检的靶向性、前瞻性,落实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计划相关任务项目,对经营环节销售数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等品种进行重点抽检,有效提升违法行为的发现率。
(四)建立长效机制。将执法检查结果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相挂钩,处罚结果及时上传“双公示”系统。对非本辖区企业生产的不合格卫生用品,应及时向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五)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进联合执法、共享信息、案件查办、行刑衔接多方面深入协作,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对发现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六)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积极报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增强企业依法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
附件1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专项执法检查展情况汇总表
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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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
违法行为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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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卫生 监督意见书 份数 |
限期整改情况 |
立案处罚情况 |
公示不合格产品数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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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类别 |
单位 (家) |
检查 (户次) |
产品 (个) |
不合格 产品 (个) |
限期 整改数 (户次) |
整改 到位数(件) |
立案数(件) |
罚款 单位数 (家) |
罚款金额(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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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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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 |
总: |
总: |
总: |
总: |
总: |
总: |
总: |
总: |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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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重点区域:商超、药店 |
其中重点区域:商超、药店 |
其中重点区域: |
其中重点区域: |
其中重点区域: |
其中重点区域: |
其中重点区域: |
其中重点区域: |
其中重点区域: |
其中重点区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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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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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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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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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负责人:
附件2
不合格一次性使用卫生产品名单汇总表
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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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
不合格产品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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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名称 |
规格 |
批次 |
生产企业名称 |
无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不合格 |
卫生质量检验不合格 |
标注内容不全 |
夸大宣传、明示或暗示疗效 |
标注禁止标注内容 |
违规添加禁用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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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经期卫生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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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泄物卫生用品 (不包括厕所用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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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巾(卫生湿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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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抑菌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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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卫生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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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负责人: